区委组织部 区总工会
党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化补助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系统党(工)委、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工作水平,充分体现以广大职工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更好地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在坚持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工会组织“组织统筹覆盖、人员统筹配备、活动统筹开展、保障统筹落实”的基础上,经区委组织部和区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区非公企业中开展党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化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要求
“三室一馆”即:党工活动会议室(有会议桌椅、有电教设施、墙上有领导小组、有工作计划、有活动制度)、文体活动室(有活动制度、有乒乓球台、有最少四件健身器材、有书报架、阅览桌椅)、维权调解室(有调解桌椅、墙上有党纪国法、有厂纪厂规、有调解员名单、电话等)、党工组织生活馆(有桌椅、有创新成果、有产品图片、有荣誉榜、有文字说明、有创新团队)。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依托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劳模党支部,开展“劳模支部双创双提升”行动,保证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有创新课题、有活动经费、有绩效考核、有示范引领。通过提升劳模工匠人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推动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各企业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面积计入党工活动中心面积,参与项目化补助。
“五个一”即:一个领导班子(党工活动领导小组)、一套活动制度、一个年度工作计划、一组党工活动集锦、一个统一标识。
建设要求:“三室一馆”要集中连片布置,标志标识明显,空间布局合理,硬件设施配套,软件图文齐全,整体美观科学。
二、党工活动中心的工作要求
阅览文体健身活动要周周见,培训比赛等活动要月月有,竞赛表演等活动要季季搞,活动集锦要半年新。
三、项目化补助标准和程序
1.党工活动中心建设面积在200㎡(含200㎡)以上的,经验收合格,按每平方米500元进行补助,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20万元;
2.党工活动中心建设面积在100㎡(含100㎡)以上200㎡以下的,经验收合格,按每平方米400元进行补助;
3.党工活动中心建设面积在100㎡以下的,经验收合格,按每平方米300元进行补助;
4.各非公企业工会每年将建设申报材料,经镇街园区系统党组织、工会审核同意后,区委组织部和区总工会审查批准,区总工会按批准后的建设方案,将预先拨付50%的项目资金用于启动建设,余款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5.该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与区总工会“职工之家”项目补助不重复享受。
四、考核
1.区委组织部和区总工会将联合对各镇街园区系统非公企业党工活动中心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考核总分。
2.对建设有党工活动中心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提倡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一肩挑”)进行年度考核奖励。该考核奖励和区总工会对重点和成长型企业工会主席考核不重复享受。
3.项目补助资金和考核奖励资金由区总工会专项安排。
五、其它事项
1.本通知中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总工会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2.本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区党工活动中心项目化补助申请审批表
2.建设党工活动中心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年度考核 奖励审批表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海陵区总工会
2018年1月29日
附件1
区党工活动中心项目化补助申请审批表
申报单位 |
所属镇街系统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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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工会开户行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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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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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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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党工活动中心相关资料 1.活动中心平面图; 2.活动中心设计图; 3.建设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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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园区、系统工会、党组织意见 工会主席(签字)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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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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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 补助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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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设党工活动中心非公企业工会主席
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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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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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附:工作计划、活动制度、活动集锦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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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园区、系统工会意见 工会主席(签字) |
区总工会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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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总工会办公室2018年1月29日印发